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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番外杀死mama,向天蛾人许愿  (第1/5页)
    “我在4岁的时候出生。”刘墨涵一直坚持这点。    那时她上幼儿园,身边的小朋友,抢了她的彩笔。    墨涵叫道:“这是我的东西。”    东西,指的是彩笔,而“我”,又是什么呢?    虽然不太明白,但本能驱使她,拿起小剪子,朝抢劫犯戳去。    惨叫凄厉,最后逐渐止息,墨涵从同伴手里,拿回她的东西。    彩笔沾满鲜血,温温的、黏黏的,好像寡淡菜汤。    墨涵细细打量,却发现,那并不是她的东西,她误会了。    但这无关紧要——在4岁那年,墨涵明白,所谓“我”,是要拼尽全力,保护的东西。    每每想起这件事,刘墨涵洋洋得意。    因为很多人,到了24岁、34岁,甚至74岁,都不懂这个道理。        社会常给人种错觉:人知道得越多越好。    但实际并非如此。    相反,墨涵作为“小杀人犯”,之后10年,都在家里度过。    家里,只有mama一人,排他、纯粹、孤僻、彻底地,只有她一人。    墨涵不清楚mama的工作,只知道“mama唱过歌、跳过舞”。    夜深人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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